末日重生 小说 · 第1章,共24章
第1章:东门
四百个人站在避难所的大厅里,看着我的未婚夫把我押向东门。
那是天空变红后的第九十一天。
从第二周起,我每天给他们每一个人做三顿饭。
莱西站在一张折叠桌上,手里拿着写字板,当着满大厅的人说我在倒卖避难所的药品。
她是我最好的朋友,说这话的时候她还在哭。
我从来没碰过那些药。
德克斯特把手平贴在我背上,一直没拿开。
“有我呢,”他压低声音说,只有我能听见。“跟我走出去就行。到了门口我们再解决。”
我又信了他六步。
东门是坡道墙上的一扇钢门,头顶两盏泛光灯。
门外坡道一路向下,通向湖边公路,而一到黄昏,空壳就会顺着那条路爬上来。
空壳,就是红雨在那些没被它杀死的人身上留下的东西。
他们浑身灰白,从不说话,哪里有声音就往哪里去。
德克斯特打开门,双手一推,把我搡了出去。
我双膝着地,摔在坡道上。
门闩从里面落下,大厅里没有一个人出声。
我背靠着钢门,盯着那两盏泛光灯。
透过门上那个小小的铁丝窗,我看见德克斯特看了一眼手表。
接着灯灭了,他们中的第一个爬上了坡道。
我醒来时脸埋在枕头里,阳光晒在背上。
我左手掌心贴着一块绷带。
我把它撕了下来。
下面的皮肤完好无损,没有伤口,也没有痕迹。
我不知道它是哪来的,就随手丢进了垃圾桶。
手机显示:七月十五日,星期三。
我算了两遍,手还在抖。
天空变红是在十月十六日,星期五,下午四点十二分。
还有九十三天。
那场雨红了一整夜,到早上,被它淋到的人死了一半。
十个人里有四个变成了空壳,还有一个醒来时浑身发亮,带着一种谁也没求过的力量。
干人则原封不动,而我曾经就是干人。
我当时在一家医院的厨房里,头顶有屋顶,这就是我能活到被人扔出去的唯一原因。
我坐在特雷蒙特那间公寓的床沿上,逼自己动脑子。
那座避难所是湖滨终点站,湖边一栋老会展中心。
九十一天里,我一直站在它厨房的钢桌旁,什么都听见了。
谁藏了几箱胰岛素。
谁用几罐黄桃换了个挨着暖气的位置。
洛雷恩大道和俄亥俄城里哪几栋楼一直没被淋到,哪几栋一天之内就被空壳清空了。
活着的其他人不可能全知道这些,而我有九十三天去用它。
手机震了一下,是德克斯特发来的短信。
“今天一起吃午饭,宝贝?老地方那家熟食店。裙子的事你定,有我呢。”
下面还有一条,是莱西的。
“你一起床就打给我!!我在帮德克斯特准备惊喜呢。爱你!!”
我读了三遍。
然后我穿好衣服,戴上父亲那块旧手表,坐26路公交进了市区。
德克斯特每个星期三都在县政府对面那家熟食店的露台上吃午饭,跟同样三个同事一起。
他穿着县政府的马球衫坐在桌首,面前一杯冰水,手机屏幕朝上搁在盘子旁边。
他看见我,整张脸都笑开了。
“她来了,”他说。“各位,就是这位女士,要让我变成有妇之夫了。”
那三个人半站起身跟我打招呼。
我在桌子那头停下。
戒指是一克拉的椭圆钻,他母亲挑的,我戴了十四个月。
它顺顺当当地滑过了我的指节。
“吉莉安?”德克斯特说。“怎么了?”
“这个还给你。”
我把它丢进了他的水杯。
它沉到底下待在那儿,柠檬片在它上面翻了个身。
他一个同事笑了一声,又立刻收住。
“宝贝。”德克斯特半站起来,隔着桌子来抓我的手腕。“你累了。你最近太拼了。有我呢。”
“不,”我说。“你并没有。”
我把手腕抽了回来。
同样那三个字,他以前也对我说过一次,手就搭在我背上,我太清楚那之后是什么了。
于是我离开那张桌子,再没回头看那只杯子。
我走到街对面等红灯时,手机又震了。
是戈登舅舅,父亲葬礼之后,父亲的钱一直由他管着。
“小吉,我今天早上把你爸的账户销了,转到了更安全的地方。别打给银行。周日我们谈。”
父亲留给了我三十四万美元。
在我满三十岁之前,戈登无权动用其中任何一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