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网劝他离开我,他却依然抱着我 小说 · 第1章,共24章
第1章:太黏人了
我是那种需要很多关注的女朋友。
我想亲诺克斯就亲,而且经常想。
他刷牙的时候我亲他。等红灯的时候我亲他。他画画的时候我亲他的后颈。
明明有一整张沙发,我偏要坐在他腿上。
我在人行道上遇到的狗都拍照发给他,还附上十分制的评分。
我从来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。
然后,十月的一个周日晚上,我发现了那个帖子。
我本来该画一只驼鹿的。
那只驼鹿是给一本绘本画的。十二月一号交稿。它还没有鹿角,脸长得像一颗悲伤的土豆。
所以我就打开了笔记本电脑,刷一个陌生人互相回答问题的论坛。
标题写着:「女朋友太黏人了怎么办?」
我点进去,想笑话笑话哪个可怜虫。
最高赞的评论有九千个赞。
「甩了她。黏人的女生最后都会变得偏执。你拖得越久,越难甩掉。」
用户名是一个蓝色小勾加一个名字,查德·布里克斯顿。恋爱教练。
下一条写着:「友情提醒。她越黏人,就越烦人。她难道不知道自己在把你往外推吗?」
再然后:「直接分手吧。行了,下一个帖子。」
我把它们读了两遍。
然后我看了看手机。
光今天一天,我就给诺克斯发了十四条消息。
三只狗。一张形状像靴子的云。十一点零二分、一点十五分和三点四十分各发了一句「想你」。
他每一条都回了。
但他当然会回。他人好。
好男人就有这个问题。他们太有礼貌了,你太过分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说。
我往上翻到那些狗狗评分,感觉脸上一阵发烫。
此刻在明尼阿波利斯的某个地方,有个男人正读着这些,心里想:我拖得越久,她就越难甩掉。
浴室门开了。
蒸汽涌进走廊。
诺克斯出来了,腰上围着一条毛巾,别的什么都没穿。
他一米九六。进我们家浴室门得低头。水顺着他的胸膛往下淌,流过纹身,渗进毛巾里。
他头发湿着往后捋,胡子上滴着水,滴在我跟他说过一百遍别滴水的地板上。
他靠在门框上,给了我那个眼神。
那个眼神通常意味着,下一秒我就会穿过房间,爬到他腿上。
「嘿,」他说。「你过来睡觉,还是驼鹿赢了?」
我合上了笔记本电脑。
「驼鹿赢了。」我说。
他等着。
换作别的晚上,我早就过去了。
我会把两只冰凉的手平贴在他温暖的肚子上,就为了听他叫一声。
我坐在椅子上没动。
「行吧,」他慢慢地说。「我去把你那边焐热。」
「你不用这样。」
他在走廊里停住了。
「我一直都这样啊。」
「我知道。你不用。」
他看了我一会儿,久了一拍。
然后他进了卧室。
我坐在黑暗里的绘图桌前,盯着那只驼鹿。
我可以改好的。
我可以变得轻松。洒脱。变成那种隔四个小时才回一条冷淡消息的女生。
我打开笔记本电脑,注册了一个新账号。我叫它驼鹿女孩,因为那只驼鹿正看着我。
趁自己还没反悔,我飞快地打字。
「不黏人的第一天,赶在他甩了我之前。」
「规则。不先亲他。不先给他发消息。不发狗狗照片。各盖各的被子。我让他想我。如果他不想我,那我现在就知道,总比五年后才知道好。」
下面我画了一只小小的驼鹿,背对着人,坐在床的最边上。
十一点五十分,我发了出去。
我把笔记本电脑开着留在桌上,去刷牙刷了很久,对着镜子练习一张洒脱的脸。
然后我去睡觉了。
诺克斯给我留着台灯。
他仰面躺着,胸口放着一本平装书。他那些爱情小说里的一本。封面上有座灯塔,还有个没穿上衣的男人。
我进来的时候他把书挪开,像他每次都做的那样,给我腾出地方爬到他身上。
我上了床,躺在我自己那边。
我把自己的被子拉到下巴。
我转身面朝墙壁。
「晚安。」我说。
房间里一下子安静极了。
我能感觉到他在看我的后脑勺。
「安妮卡。」
「嗯?」
「你没事吧?」
「我很好。就是累了。」
「你从来不累。昨晚十一点你还在厨房翻跟头呢。」
「我今晚累了。」
长长的沉默。
然后台灯咔嗒一声灭了。
他没有伸手来抱我。
我睁着眼睛躺在黑暗里,全身每一块肌肉都想翻过身去,把脸埋进他的颈窝。
我只好听着暖气片金属的哐当声,盯着漆黑的天花板。
等他的呼吸终于平稳下来,我摸出手机,塞进被子里,把屏幕亮度调到最低。
驼鹿女孩有四百个浏览量了。
十二条评论。
大多数都在说“干得好,女王”和“他会爬着回来求你的”。
有一条说:“说真的,你先把他甩了再说吧。”
最新的一条评论就挂在最顶上。
那个账号是11点52分注册的,就在我发帖两分钟之后。没有头像。名字叫fortyfour_k。
“不管他是谁,要是他肯放你走,那他就是个白痴。”